汽车财产保险
保险对象:
- 汽车车主责任强制保险
- 汽车财产保险
- 副驾驶员及乘客保险
保险范围:
在由天灾、意外及无法预测的事故等情况下将为机动车辆车主赔偿损失:
- 撞击、翻到、下沉、车辆坠落、其他外面因素影响;
- 火灾、着火、爆炸;
- 台风、海啸、旋风、冰雹、水灾、水朝、地震、山体滑坡、雷击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;
- 因盗窃或抢劫而丢失整车辆。。。
保险费用:
- 非商业运输最多9个座位的乘用车,皮卡,厢式货车:费用自1.2% x 车价值;
- 城际巴士、城际公交: 费用自1.8% x 车价值;
- 卡车:费用自1.3% x 车价值。
补充条款:
- 新代替保险(新保险代替旧保险)- 编号BS02
- 车辆零件被盗窃抢劫保险 – 编号BS04
- 选择修理店保险 – 编号BS05
- 车辆在水灾地区行驶时的发动机损失保险 – 编号BS06